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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书信流落潘家园

1999-03-24 来源:中华读书报  我有话说

 前不久,郑振铎之子郑尔康无意间向记者透露:他的一 位朋友曾在北京潘家园旧货市场发现了乃父郑振铎以及郭 沫若、茅盾等一大批文化名人的书信,索价竟达12万元之 多。 无独有偶,记者又获知,去年上半年,就在外国文学学 者、北京大学一级教授赵萝蕤病逝后不久,潘家园旧货市 场上就神秘地出现了赵萝蕤及其丈夫陈梦家的书信,开价 达数十万元。 如此珍贵的名人书信,竟如此大批量地流落坊间,个中 原委,请看本报之报道——

沈宁说,那里的名人书信多达20余封,都是一些文化名人写给有关出版社的。想和他讨价还价,却被一口回绝。

郑振铎的那位朋友就是在中央美术学院图书馆办公室工作的沈宁。拿着郑尔康的介绍信,记者采访了他。沈宁向记者详细介绍了他的所见所闻:

去年6月21日,一个星期天的上午,我在潘家园旧货市场西区卖旧书的地方,发现一个塑料袋,外面挂有一张纸条,上面有“国内著名作家近20封信,共12万”的字样。里面全是书信的复印件,有郭沫若、茅盾、叶圣陶、郑振铎、钱钟书、王任叔、周而复,等等。由于研究郑振铎的兴趣颇浓,我特别留意了郑振铎的书信。郑的书信大概有七、八封,都是他20年代在商务印书馆工作时,写给一个叫吴奎明的人的。信都不长,内容大致与古本戏剧书有关。

沈宁欲与摊主讨价还价,谁知摊主不仅一口回绝,而且告之不卖复印件,只卖原件;要买只能一次将所有书信全部买下。当沈宁向摊主打听是从哪里弄到这批名人的书信时,摊主开始有意回避,后来见沈宁对书画比较在行,就透露了一些有关书信的来历。根据收信人的名称和摊主透露的信息,沈宁推测这批书信主要是50年代末60年代初人民文学出版社在编撰《郑振铎文集》时,一些文化名人就此事写给出版社的。郑振铎的几封书信则是因编撰的需要,从民间征集上来的。至于这些书信又是如何流落到摊主手中的,摊主则三缄其口。

赵萝蕤的弟媳黄哲说,当时形势非常紧迫,凡是那些破破烂烂、零零碎碎的,特别是一些纸张、纸片,我们就让保姆当废品给卖了。那些书信再值钱,现在也跟我们没关系了。

赵萝蕤一直存放于家中的书信,在其身后不久就频频出现在潘家园旧货市场上,记者就此事采访了赵的弟媳黄哲。据她介绍,赵萝蕤生前长期与其弟赵景心一家居住在东城区美术馆后街22号旁门的赵氏故居里。1998年2月某房地产公司借修平安大道之机,欲把包括赵氏故居在内的四合院铲除之后,兴建一座商业大厦。此时距离赵萝蕤去世不到两个月,赵生前的许多东西,包括藏书、书信在内,都还来不及清理。于是,赵景心一边为保留四合院奔走呼吁,一边则着手整理内务。

黄哲说:赵萝蕤的东西很多很乱,当时形势非常紧迫,仅仅依靠我们夫妇俩的力量想在短时间内把所有的东西清理好是根本不可能的。加之我们年老体衰,对灰尘、霉斑之类的东西都很敏感,所以就从外地请来一个朋友帮忙。凡是那些整整齐齐的藏书、书信,我们都留了下来;凡是那些破破烂烂、零零碎碎的,特别是一些纸张、纸片,我们就让保姆用箩筐装着当废品给卖了;还有一些东西,如赵萝蕤的丈夫陈梦家(我国新月派著名诗人)“文革”期间的一本日记,也给烧掉了。

当记者询问黄哲夫妇是否仔细翻阅过那些“破破烂烂、零零碎碎”的“废品”以及被烧掉了的日记的内容时,黄哲一再抱怨:“当时实在是被逼得太紧,为了搬家,我们把能扔的都赶快扔掉,哪还有时间和精力去仔细看那些东西。”据黄哲说,这些“废品”保姆先后卖了好几箩筐。

当记者告诉她,那些被他们视之为“废品”的书信曾在潘家园旧货市场上大量出现时,黄哲并不感到惊讶:“其实我们早就知道了这事,我们有位朋友在潘家园旧货市场上曾从一个女人手中买过赵萝蕤和陈梦家的书信。后经这位朋友辨认,这个女的就是我们家的沙保姆,但沙保姆坚持说她只是把那些‘废品’以八毛钱一斤的价格卖给了附近一个收破烂的,她从没去过潘家园,也根本不认识我们那位朋友。”

记者又与黄哲夫妇的朋友取得了联系,这位朋友再次证实那天他在潘家园旧货市场上所见到的女人就是黄哲夫妇家里的沙保姆,他说:“因为我用几千块钱从她手中购买了赵萝蕤和陈梦家写于建国初期的书信约40封,怎么会认错人?”

一访潘家园,发现沈宁所言果然不虚。更其甚者,不但有郭、茅、叶、郑、钱、周诸公的书信20余封,而且有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郑振铎文集》第二卷的整套档案材料。

潘家园旧货市场坐落于北京东三环路潘家园桥西侧,是全国最大的民间古旧工艺品交易市场。记者走进书刊字画区,很快就在一个摊位上发现了一封千家驹的书信,索价30元,另有新闻出版署1989年的几件批复文件,遂向摊主打听是否还有名人书信,摊主回答说:“我这儿没有,你到那儿看看,那老头儿有货。”

记者根据他的指引找到X号摊位。摊主姓吴,六十开外。记者佯装要买名人书信,吴老头特别热情,转身就从塞满古旧书刊的货架上抽出一个旧文件夹,打开来看,里面装有郭沫若、茅盾、巴金、叶圣陶、郑振铎、冰心、钱钟书、周而复、周作人、楼适夷、王任叔等一大批文化名人的书信的复印件近20余件。开价诚如沈宁所说,是12万,不过,与沈宁的遭遇不同,吴老头主动提出,如果所有书信一起买的话,还是可以适当降价的。记者提出,可不可以买复印件,吴老头果然一口回绝,说,“卖复印件,不就是卖版权了?”吴老头特别警惕,主动帮记者翻页,一俟快速地翻览一遍后,吴老头就将文件夹从记者手中抽走,放回他那满是旧书的书架上。

因此,那些书信的内容,记者只能有片断的记忆。大概情况是:

郭沫若的书信是他于1959年4月4日写给时任人民文学出版社副社长亦副总编辑楼适夷的。主要谈论的是一本诗选的事情。书信用毛笔竖排书写。冰心等著名作家的书信主要与自己的作品出版事宜有关,而周作人则是因为生活拮据无奈向人民文学出版社求助,恳请提高预支稿费。

其他的书信都与编撰《郑振铎文集》有关,这里面最引人注目的是1927年郑振铎在商务印书馆《小说月报》任编辑时写给江苏海宁人士吴奎明的6封书信,谈论的是清人李汝珍的《镜花缘》。每封信上都有吴鲁星的印章,吴鲁星大概是吴奎明的后人。1962年9月25日,《光明日报》发表消息称,因编辑出版《郑振铎文集》需要,向社会征集郑振铎“散见于远年报刊上的文字及给友好的书信”。吴鲁星看到这条消息后,将前辈所藏郑氏书信捐给了人民文学出版社,摊主吴老头手中也同时持有吴鲁星捐赠这些书信时写给《郑振铎文集》编辑委员会的信。郑氏的书信还有,他于50年代中期写给王任叔的书信一封,1957年从捷克斯洛伐克寄回国内的明信片一张。

围绕《郑振铎文集》的编撰,还有钱钟书为捐出郑氏书信事写给编委会的信一封、叶圣陶关于审稿意见的信三封、巴金关于审稿意见的信一封、人民文学出版社写给时任文化部长茅盾的请示:

茅盾同志:

《郑振铎文集》现已编发安排,兹奉上“说明”及“目录”各一分,请审核。如有不妥或遗漏之处,即请指示为感。

专此,致以

敬礼!

人民文学出版社

一九六二年九月二十四日

在请示的右下侧有茅盾写于第二天的批示:“没有意见,原件退回。雁冰。九月二十五日。”

在记者翻阅之际,吴老头滔滔不绝地向记者讲述书信所涉及的各位名人以及有关的事件背景。他还说,这些书信吸引了不少买主,有的出价8万,他都没有舍得卖。连郑振铎远在上海社会科学院工作的儿子也曾派人到他这里来探个究竟。(但据记者所知,郑振铎并没有儿子在上海社会科学院工作。而郑尔康虽然到潘家园去过一次,却没有找到这个地方。)

当记者对书信的真假表示疑问时,吴老头急忙声明在他这里卖的东西“绝对保真”。随后立即从货架上又取出一个文件夹,把原件递给了记者。记者发现,除寄给周作人的一张汇款存根皱皱巴巴,字迹略显模糊之外,其他书信均保存完好。郭沫若使用的信纸,左下侧印有“上海纸业革命促进委员会”字样,顶端中央有一颗红五星。钱钟书的信,从其“钱”、“钟”、“书”三个字连贯一体,一气呵成的签名来看,当是真迹无疑。钱氏书信还有人民文学出版社的编号“一字第606号,1959年11月17日”。叶圣陶的三封书信除同样有编号之外,还附有人民教育出版社的信封,当为他在人民教育出版社工作时所寄。郑振铎写于20年代的信虽年代久远,但纸质尚好,字迹清晰。一位资深收藏家对记者说,“这不像是假的”。

吴老头透露,除了这些东西之外,他家里还有人民文学出版社在编撰《郑振铎文集》时所拟的编辑人员名单以及编辑委员会多次开会的记录等整套档案材料。如果买下所有这些名人书信,这套档案材料奉送,价格不变,仍为12万。如果只买郭沫若和郑振铎的书信,单价则均为6万。记者打听他是从哪里搞到这些书信的,吴老头支吾了半天,说了一句“我们去下面收的”,然后便不再吭声。

二访潘家园,一位摊主透露,曾有一位“姓赵的女翻译家”的书信被一位保姆模样的人用麻袋送到潘家园来出售,开价数十万元,这批书信出现不下五次。

这是春节过后不久,潘家园已然“利来利往,熙熙攘攘”。记者见一摊位上堆满了信封,里面全是寄给某出版社的书信和照片,其中也不乏社会知名人士,便向摊主打听有没有文化名人的书信。摊主摇了摇头,说:“没有。这儿名人书信很抢手。有一两次有人直接用麻袋装着送到市场,不一会儿就被一扫而光。只要价格谈得拢,很快就会被人买走。”

经记者在潘家园多方打听,终于得到消息说,去年一位姓赵的女翻译家去世以后,她的书信被其弟弟家里的保姆送到这里来出售,书信被装在好几个麻袋里,大概有500来封,其中包括与闻一多、朱自清、胡适等人的书信,开价数十万元,后来因卖主抽走了胡适等人的书信,有的摊主认为所余书信不值,便没有成交。这批书信在出现过几次之后,就从潘家园销声匿迹了。

种种迹象表明,这位“姓赵的女翻译家”定是赵萝蕤无疑。

据黄哲夫妇的朋友估计,赵萝蕤和陈梦家的书信在潘家园出现不下五次,他本人与卖主见面就不止一次。直到其他朋友提醒黄哲夫妇注意此事之后,赵萝蕤和陈梦家的书信才从潘家园消失。

记者再次造访了X号摊位,郭沫若、郑振铎等人的书信仍然没有卖出,吴老头一眼就认出了记者,仍然是那么热情。不过,吴老头那里又多了一本上次记者没有见过的书信,尽管用吴老头的话说,“价值不大”,但其中也有不少名人的真迹,如黄华、王首道、程思远等。

眼睁睁地看着父亲的书信被高价出售,郑尔康和郭平英在沉痛之外,唯有无可奈何,“太贵了!我们买不起。”

在新近由河北花山文艺出版社出版的《郑振铎全集·书信卷》中,记者发现没有收入郑振铎写给江苏海宁吴氏的六封书信。在研究郑振铎的众多论著中,记者也发现少有人提到郑振铎与《镜花缘》之间的关系。谈到这一点,郑尔康感慨万分:“如果这些书信能够被公开,对于研究父亲在重视中国古代小说方面的地位和作用肯定会大有帮助的。”记者询问郑尔康是否有买下这些书信之意,郑尔康备感无奈:“六封书信就要六万块钱,实在是太贵了。作为个人,根本买不起。我曾经给现代文学馆提过此事,他们没有明确答复。可能也是经费太紧张,买不起。”

郭沫若的女儿郭平英也对记者说:“要以个人力量把散失在民间的书信买下来,实在是无能为力。除非联手买还差不多,或者看国家能不能想点办法。”

出版社的档案管理特别那些具有文物价值的名人手稿、书信等的管理确实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应当引起有关方面的足够重视。

从记者了解的情况来看,郭沫若、郑振铎等人的书信是从人民文学出版社流失出来的。记者就此事电话采访了人民文学出版社总编室的张女士。张女士承认,人民文学出版社在书稿档案管理方面的工作确实做得不太好,过去一直不太重视,近两年来开始有所加强,但有些编辑一直不愿意把书稿等有关档案材料交给社里。

当然,类似的文件和材料散失现象,也不止人民文学出版社一家,其他出版社,包括商务印书馆和中华书局等百年老社,也曾发生过。中华书局副总经理崔高维对记者说:“‘文革’期间由于时局太乱,书局几乎没人管,出现了手稿、书信等原始材料丢失的情况。”

其实,我国早在1988年1月1日就施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规定集体和个人都有保存和保护档案的责任和义务。而对于出版社的档案管理,新闻出版署和国家档案局于1992年9月联合发出了《出版社书稿档案管理办法》,其中将书稿档案分为“永久”保管、“长期”保管、“短期”保管三类。第十五条规定:“对列为‘长期’、‘短期’保管的档案,到期经过鉴定,需要继续保存的,可升为‘永久’、‘长期’保管;对确无继续保存价值的,可经出版社领导批准后按规定销毁。”

商务印书馆总编室的毛永波副主任认为,每一种图书编辑出版过程中的有关合同、会议记录、往来书信等文件和材料作为传统文化的积累,都具有一定的保存价值。它们一方面体现了出版社的历史进程,有利于对社史的研究,另一方面能为研究作者以及其他人物的生平事迹、学术观点和思想演变提供重要的参考。这些文件和材料具有不可复制性,一旦散失,需要再查找时就十分困难。

一位收藏家曾痛惜地对记者说,名人书信作为一种文化遗产,具有多方面多角度的功能,有的具有很高的文化鉴赏价值,本身就是艺术珍品。有时候恰恰因为散失了一封信,缺少了一个信息,就很难对人作出正确的评价,对事件做出正确的判断。“文革”期间大量档案资料的损毁,已给国家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如果还不加强保护文化文物的意识,听凭它们随意流失,我们的子孙后代进行这方面的研究,需要查找资料,就只能到民间去找,到国外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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